关于开展2019年新教师教学研习营的通知

发布者:黄珏发布时间:2019-03-15浏览次数:421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促进新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19年新教师教学研习营活动,请各二级学院(部)认真组织本部门相关教师报名参加。

一、   参加对象

按照《上海电机学院新进教师任课资格的认定办法(暂行)》(沪电机院教[2016]42号),凡是2017/2018学年(即2017年9月—2018年9月)进校,并已通过上海市教委组织的岗前培训的新教师(详见附件1),均需参加本次新教师教学研习营。此外,欢迎新入职、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的辅导员老师报名参加本次研习营。

二、   研习内容

本次新教师教学研习营时间为20193- 5月,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内 容

主 讲

地 点

321日 周四

13:30

研习营开营;讲座:使命与担当

胡晟 校长

临港校区
校史馆

328日 周四

13:30

讲座:课程教学组织与实施

教务处、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临港校区
图书馆311

44日 周四

13:30

讲座:教师发展相关政策解读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临港校区

图书馆311

411日 周四

13:30

讲座:图书资源简介;

校内实验室参观

图书馆;

智能制造学院、工业技术中心

临港校区

图书馆311

418日 周四

13:30

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经验分享

优秀青年教师代表

临港校区

图书馆311

425日 周四

13:30

校外企业参观

上海电气临港重装备基地

 

59日 周四

13:30

微格教学

新教师(每人10分钟)

临港校区

图书馆311

516日 周四

13:30

讲座:定位与发展;研习营结营

杨俊杰 副校长

临港校区

图书馆 311

 

三、   学分认定

参照《上海电机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学分制管理办法(暂行)》(沪电机院教发〔201632号),完成本次教学研习营的教师将获 “新教师教学研习营结业证书”及相应的教师教学发展学分(5学分)。

四、   报名方式

请在31912:00之前网上报名(登录校园网信息门户,点击右下角教师教学发展学分管理”,进入平台后报名)。因故无法参加培训的老师,请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详见附件2)。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周老师(38223034)和赵老师(38223041)。

附件下载:https://www.sdju.edu.cn/2019/0314/c3102a63950/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