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2021年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

发布者:黄珏发布时间:2021-04-06浏览次数:394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电机学院学籍管理条例》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21年转专业工作将于4月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报名

1、转专业报名对象:2020级在读本、专科学生。

2、转专业报名原则: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每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二、工作进度安排

47日前,教务处公布《2021年转专业计划表》及《各学院学生转专业考核录取办法》。

47日—410日,学生参照《2021年转专业计划表》、《各二级学院学生转专业考核录取办法》,登陆教务系统网上申请转专业,并填写《上海电机学院转专业申请表》交学生所在学院。

413日前,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转出资格。

414日前,教务处联合学生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资格初审,把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反馈给转入学院。

422日前,转入学院对通过初审的转专业学生进行相关考核(如面试、笔试)。

423日前,根据学院考核成绩,转入学院最终确定转专业录取学生名单,提交教务处。

430日前,教务处最终审核转专业录取学生名单,提交校转专业工作组审核批准后公示。

三、其他说明

1. 请同学们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申请转专业,切勿盲目跟风。

2.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已有转学经历的学生;

(二)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

(三)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四)艺体类与非艺体类互转者;

(五)再次转专业者;

(六)应予退学的学生;

(七)在校期间受过违纪处分的学生;

(八)无正当转专业理由者。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一旦被录取并网上公示生效后,其所有学籍及相关信息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学校不再受理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4、对于转专业被录取的同学,本学期所选课程需正常修读,完成课程考核,成绩被正常记录,且纳入学业预警范围,请同学们认真修读。对于考核合格的课程,可按照我校学分认定相关办法,做相关课程的学分认定。

5、各二级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咨询及联系方式:

二级学院

教学办公室

联系方式

教务处

行政楼107

38223050

材料学院

材料学院楼315

38226035

电气学院

电气学院楼515

38226275

电子信息学院

电子信息楼505

38223172

机械学院

机械学院楼303

38223626

商学院

商学院413

38223125

外国语学院

文理楼406

38223076

中德智能制造学院

物理楼408

38223057

设计与艺术学院

闵行技术中心B513

64307023

文理学院

文理楼321

38223256

高职学院

技术中心B213

64305391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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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pdf网上申请操作说明.pdf转专业计划表.pdf转专业申请.pdf